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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律师函

Updated: Apr 23

不知您是否熟悉律师函,有没有亲身经历自己的法律事项由律师建议先给对方发一封律师函开始?律师函是做什么用的,要达到什么目的?花费成百甚至上千元美金给律师起草一封律师函值不值得?今天我们来探讨这个话题。



律师函是什么?


说白了,律师函是一个谈判的邀请,为了避免诉讼 – 我对你不满意了、我们的生意合作理念不一样、你的品牌商标像是盗窃我的,咱们来谈谈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律师函可咸可甜,可进可退,问题可以升级也可以化解,全从一封律师函开始。潜台词是:谈不拢,法庭见,但我先给你一个谈判的意思表示。


律师函不是什么?


律师函并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诉讼前保存证据通知(litigation hold letter)。诉讼保存证据通知一旦发出,双方都要警醒:诉讼即将到来,在英美法系下,大名鼎鼎的“律师-客户保密特权(litigation privilege)”就开始起作用了。这时候,律师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包括律师为客户评估纠纷胜算、分析法律利弊、总结整理的背景事实等等(即“律师工作成果(work product)”),都归入律师和客户之间的保密特权, 不需要被法院强制披露给对方。但同时,不被保密特权保护的所有与纠纷相关的邮件往来、短信、书面或电子文件等,都在你收到诉讼前保存证据通知一刻必须备份保存,不得销毁,否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有时候,律师函会跟诉讼前保存证据通知一起发,那就达到既开始要求谈判,又打响诉讼的第一枪的目的,两不耽误。


律师函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函里一定引述案例法吗?一封律师函到底要花律师多少时间(律师按小时收费,这决定了一封律师函有多贵)。答案是取决于谈判情势。


像我一开始说的,律师函是一个谈判的工具,不是严格意义上法律程序的环节。是否一开始在律师函中援引案例法(律师做法律研究起码要3-4小时,有时只针对一个法律问题)是要看这样做是否有利于加强谈判筹码。如果法律对我们很有利,援引1-2个案例,可以震慑对方,逼对方就范,乖乖谈和解。价钱或其他条件谈不拢,再给出几个更细致有针对性的案例,可以让对方无可辩驳,放弃坚持不合理的立场,成功和解。


我们律所最近成功代理了波士顿一所有名私校高中学生家长反对学校无理收取学费的合同纠纷。说真的,这类学费合同属于标准固定格式合同,学生家长只能遵守,合同条款对于学费的收取非常严苛(相信在波士顿就读私立学校的学生家长一定熟悉,签约后必须全额付学费或者选择月付,学费是预缴制,即使任何原因实际没上学,支付的学费不予退还,除非在很短的一个窗口期解除合同,实际上无法做到。或者学生购买学费退还保险,发生不可预计的疾病等非常少见的不可控制事件。)。我们的客户其实从合同法的角度是几乎没有抗辩理由的。但所谓英美法下一事一议,我们的案子中刚好客户有特殊案情,即孩子在学校曾有人身危险。于是,在取得客户同意后,我们花费了几个小时法律研究,便成功找到案例法阐释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照顾义务是什么,学校是否失职履行该义务,及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要素。我们以案例证明学校的照顾义务是比较高的,类似于家长照顾孩子的程度。在律师函中,便针对性地指出学校没有尽到该义务的事实细节,并援引了相关的案例做论据,使得这个本来理直气壮拿着学费合同掏钱的学校,最终被逼无奈,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跟我们低头和解,这封律师函可说修成正果,成功达到了避免诉讼,成功谈判的目的。


律师函是否一定要发?


在某些情况下律师函是法律强制的,比如麻州法律中常见的据93A条法律规定索赔,即对方有欺诈性、不公平的商业行为时,法律给与受损失方2-3倍的金钱赔偿。这时,如果对方主体是个人,法律要求必须首先提前30天向对方发出律师函,然后才可以向法院提起93A索赔 (section 9, Massachusetts General Laws Chapter 93A)。


另外,在对方有保险时,向对方发律师函还可能是启动保险索赔的步骤。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律师函也有弊端,就是可能会打草惊蛇。在对方收到律师函后,干脆不谈,直接先发制人,到自己挑选的法院去提起诉讼,使得我们原告变被告,就被动了。


所以,最终律师函是否应该发,是否值得花律师费发?答案可能是:一切为了谈判效力,要看谈判的情势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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