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怎么判定什么是事实
法官判案不能凭空捏造事实,但是一审法官认定的事实就是最终判案的事实,在没有新发现的证据的情况下,二审法官也不能推翻一审法官认定的事实。那么,一审法官是怎么决定事实是怎么样的呢?除了书面证据,另一个来源就是通过证人的证词。如果想赢得案件,就得学会做个好证人。
实事求是地说,有些人天生说话就可信,有些人天生让人怀疑。而法官认定事实就是根据证人证词的可信度,这是法律允许的,尤其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时候,法官有权根据谁让法官觉得可信就认定谁说的事实是真的。什么是可信度?说白了就是证人的举止流露出来的气质,包括穿着,态度,动作,礼仪,声线,面部表情等。这么说来,岂不是不公平,一个天生不具备这些条件的人怎么增加自己说话的可信度呢?
那么下面就说说出庭作证的具体要求和正确方式。
什么是出庭作证?
出庭作证是配合律师向法官和陪审团说一个故事,你可以想象成在造一个房子,你在庭上说的话就是造房子的砖;或者想象成在拍电影,你说的证词就是电影场景,最终准备被剪辑成电影,展示你的案情。
出庭作证不是什么?
出庭作证不是一个与问话律师的对话,这要切记。日常对话是轻松的有来有往的交流,你说一句我说一句,说多说少没有什么严重后果。但作证不是,作证是一门科学,是经过计算和计划的。作证不是与问话律师交流,更不是你说一句我说一句。作证中所讲的话题被不断中止、再重新开始展开新话题的。而话题由问话律师主导(可能是你自己的律师或对方律师),证人只能回答,不能主动开始话题。
举个生动的例子:如果被问到:“你知道现在是几点吗?”大多数人在生活对话中会自然地回答:“现在是5点。” 但在庭审作证时,这是个错误的问答,一个好的证人只应该回答两个字:“知道”或三个字:“不知道”。可见,出庭作证并不自然,对话是生活常事,一个人聊了半辈子天,突然上庭作证人就不能正常说话了,这是需要不断练习和有意识地准备才行的。同时要注意又不能背台词,而要真情流露。所以要做好证人,是个有意思的事。
另外,作证还有个常人不习惯或不了解的地方,就是你作证的对象听众是法官和陪审团,而不是问你话的律师,要有意识地你说的话是说给坐在旁边不出声的法官听的,不是面前问你话的律师。有时对方律师故意挑衅你,你会被激怒,要谨记不要跟问你话的律师吵或有情绪而辩驳解释,这种对话并没有意义,因为要知道话是说给法官听的,不要与面前的律师动真感情。
作证人的实用要点:
1. 与翻译配合:在美国出庭,如果你不能听或讲流利的英语,法庭会配备普通话或粤语翻译,所以说话速度要慢,不能一次说太多,不然翻译会失准,对自己案件不利。这些翻译通常是代表法庭工作,不能偏向任何一方。
2. 穿着:笔者近日参加了一个庭审,对方律师是个狡猾的人,喜欢用伎俩混淆事实。他前两次开庭都是穿不合身的西装,不打领带,看上去很潦倒。最后一次开庭,他突然穿了高档西装,打了领带,还说:“这个法庭的人前两次跟我说我被称作那个从来不打领带的律师,所以我今天穿的像样一点。” 改头换面之后,这个人显得对法官、自己的客户和职业都更认真、尊重了一些。所以如果想做个能让法官觉得你在庭上说的都是事实的证人,尝试穿得比你准备的再正式一点、商务一点,给法官尊重,会让人刮目相看。
3. 法庭是个让人生畏的地方,跟你到律师的办公室的感觉不一样,建议在出庭作证之前亲自去一下你的法庭,调整好自己的心理。
Comments